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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动员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慈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做好慈善帮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动员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意见》提出,各级民政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各类企业要健全慈善服务网络,精准链接慈善救助需求。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成立慈善组织、设立冠名基金和项目、参与捐款捐物、提供公益慈善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倡导社会各界以服务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发挥慈善捐赠的社会化优势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慈善组织提供人才和专业支持,慈善组织依法按章程规定为社会工作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做好大型公益平台互联网募捐活动,支持慈善组织利用公益平台募捐,提升互联网慈善流量和捐赠转化率。鼓励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在网络募捐平台开设慈善网店,增强网络募捐能力。探索打造集慈善帮扶、公益服务、社会工作、文化宣传、互助互济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益慈善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慈善广场、慈善社区、慈善街道、慈善乡村、慈善学校、慈善公园等各具特色、内涵丰富、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平台。依托公益驿站遍布城乡、点多面广的优势,向社会提供更多类型便民服务和人文关怀。

  《意见》明确,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广泛链接辖区内外资源,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共享、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实现慈善捐赠数据实时统计、权威发布。完善慈善救助体制机制,畅通慈善供需对接渠道,整合志愿服务力量,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率。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0094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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