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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构筑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防线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多措并举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以赴不断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靶向施治,扩大牵引力。省自然资源厅聚焦“两统一”核心职责,精细化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围绕党员干部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25项重点目标任务并逐项细化,力求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形成全要素、全层级、全过程立体化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线督导,增强穿透力。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带队,先后8次深入各地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共发现问题隐患11条,目前已整改到位4条。

  教育引导,提升战斗力。省自然资源厅立足事故预防,紧盯岁末年初、法定节假日、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召开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全省测绘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地质灾害避险演练。

  重拳出击,加深震慑力。起草《云南省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联合省直10部门,对非法开采、运输、加工、囤放、销售矿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摸排打击整治。同时,会同省公安厅强力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上半年,共排查矿点或盗采点1274个,其中封堵废弃矿井(硐)12个、整治浅层露天盗采点17处;共发现违法违规行为301起,其中立案查处233起(其余均有效制止),罚没款538.71万元,没收矿产品29.69万吨;共受理矿产违法举报信访19件,已立案查处7件。

  左右互通,拓展凝聚力。省自然资源厅进一步明确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同省应急管理厅携手构建起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新职责分工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生产、基建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已关闭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和无采矿许可证私挖滥采等非法采矿活动进行查处。


原文链接:https://www.yn.gov.cn/ywdt/bmdt/202408/t20240807_303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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