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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要求“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优化供需结构,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要求,根据我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聚焦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重点领域内外贸协同发展、内外贸一体化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18条政策措施,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面临的难点和堵点。《措施》围绕市场关注和企业需求,加强国际先进标准推广运用,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测检验结果采信范围。清理纠正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不公平做法和隐性壁垒。探索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应急机制。开展省“三同”产品试点工作,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积极为内贸企业“走出去”和外贸企业“转内销”畅通渠道、搭建平台。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推动名优外贸消费品进电商平台、进商场超市、进商圈步行街、进工厂折扣店、进商品交易市场。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积极争取国家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实施“千企百展”拓市场行动,充分发挥展会联结内外作用,促进国内国际市场供采对接。

  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推动内外贸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提升物流便利性,支持企业依托四条“丝绸之路”等国际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开展内外贸商品联合运输。推动郑州国际邮件枢纽口岸建设。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协同发展。推动郑州、洛阳、南阳等城市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示范城市,培育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商品市场,夯实内外贸一体化市场基础。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持续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积极向海外推介优势河南品牌,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

  五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保障措施。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供外汇结算服务。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8-08/3033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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