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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四川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涉及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预防失业等各类政策举措共20条47项。

  47项政策措施中,新政策措施7项、延续实施政策措施5项、现行政策措施35项。

  7项新政措施,涉及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探索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接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鼓励各地适当提高乡村公益岗位补贴标准等。

  “新政举措中,既有真金白银对稳就业扩就业的支持,也有通过高质量发展为就业提质扩容的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方面,提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方面,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及时梳理本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六大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政策措施》瞄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从开发岗位、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等方面发力,用心用情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下一步,全省将加大重点优势产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延续援企稳岗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购买社会服务拓展就业。(记者 刘春华)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difang/202408/content_69665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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