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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

发布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7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陕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日前印发,积极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通过培训,培养一批能够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

  

  

  培训对象为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本省内医疗机构执业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培训单位包括开设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中医临床专业的高等院校,或可与其联合开展培训的三级中医医院及设有独立中医门诊和住院部的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培训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个部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实践以门诊跟师为主。培训分为一年期和两年期。经过系统学习并考核合格者,根据相关政策,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或中药饮片处方。(记者:张家祯)


原文链接:http://www.shaanxi.gov.cn/xw/ldx/bm/202407/t20240731_2379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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