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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4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4年7月30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省研究生层次中学教师培养,加快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依照“适度超前规划、优先发展”的原则,我省提出在省属公费师范生中开展本研衔接卓越中学教师培养专项试点工作,并获得教育部有关司局批准。为扎实做好专项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省级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该《实施办法》。

  二、《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共七章二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第1-3条)。明确培养宗旨、对象范围与履约基本要求。第二章选拔录取(第4-7条)。明确每年培养计划如何确定、选拔录取具体时间和方式。第三章分段培养(第8-9条)。明确本研衔接设计教学的培养实施环节。第四章履约任教(第10-15条)。明确履约任教具体要求、违约惩处办法等。第五章激励措施(第16-19条)。明确学业奖励、专业发展、农村任教等方面的支持举措。第六章条件保障(第20-25条)。明确履约任教有编有岗、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全面提高培养质量等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第26-27条)。明确政策施行时间、适用范围等。

  三、《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

  一是关于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对象范围。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仅在省属公费师范生(中学段)中择优选拔,毕业后从事中学教育。省属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师范生(小学段)、省属“优师计划”师范生和普通师范生不在选拔范围内。

  二是关于推免名额和选拔录取方式。公费师范生推免名额根据各地需求和培养高校推免指标确定。选拔录取工作在第七学期按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进行,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推免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为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

  三是关于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享受“两免一补”。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在规定的6年修读年限(“3+1+2”)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四是关于履约任教。公费师范生在高考录取后已与培养高校、履约任教地政府签定了《河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明确了具体履约任教地。录取为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后,履约任教地不变。履约任教地政府须支持公费师范生参与本研衔接培养,并做好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入编入岗保障。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培养高校和履约任教地政府签订《河北省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河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解除。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的服务期限为6年,服务期满后《河北省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自动解除。

  五是关于违约行为的惩处。发生违约行为的,除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省教育厅还将把相关人员的违约行为报相关部门,作为失信信息纳入信用记录,与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相关政策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河北省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50679b44-048c-4322-8ebb-988337c07c46/202408/02/3ebe5cf6-de08-4b91-832e-85cd24714e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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