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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服务、强监管,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水平

发布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山东省五莲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学臣

  近年来,山东省五莲县民政局积极推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社会化改革,探索形成“机构化运作+清单化服务+动态化管理+数字化监管”照护模式,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助浴、护理“五助一护”专业照护服务,深化“莲心助”社会救助服务品牌建设,不断增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机构化运作

  让照护主体更加专业

  五莲县制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统招分签”方式,将13个乡镇(街道)划分为3个服务区,全县统一招标确定3家第三方照护服务机构。与中标机构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细化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监管和处罚机制等。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照护机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护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同时,照护服务机构定期组织开展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培训和岗位指导,确保让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员提供专业的服务。

  清单化服务

  让照护内容更加贴心

  五莲县按照“分类定标、差异服务”的原则,制定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助浴、护理的“五助一护”服务标准,并将服务对象区分为失能、半失能、自理3种类型。确定相应的服务时长、频次,清单化提供6大类19小项的服务套餐,开展分层分类的差异化、针对性服务,确保服务对象“平时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此外,积极与保险机构沟通协调,开发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险种,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享受多重报销赔付,缓解他们的医疗费用和住院陪护压力。

  动态化管理

  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

  为确保服务对象认定精准、资金拨付精准,县级综合服务监管信息平台、乡镇(街道)、照护服务机构每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数据比对,实行动态化管理,做到三个底数清。一是“应保人数”底数清。各乡镇(街道)将符合条件新纳入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死亡或不再符合条件终止供养资格人员、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人员的信息准确录入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到照护服务机构,由机构安排护理员开始或终止服务。二是“自理状况”底数清。对自理状况发生变化的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及时联系乡镇(街道)进行重新评估,按照新的评估结果调整照护等级和服务标准。三是“供养需求”底数清。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与亲属长期同吃同住人员、完全失能人员等,根据供养需求和本人意愿,可选择与他们的亲属签订寄养协议,由亲属进行日常照护,第三方机构定期探访照护情况,并将寄养人员变动情况每月报送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备案。

  数字化监管

  让照护质量更有保证

  五莲县开发建设“映山红·照护您”智慧养老综合信息平台,将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服务记录、服务资金等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护理员通过手机APP上传工作对比照片或视频后,由平台工作人员通过服务内容和劳动量统计、满意度回访等指标进行审核。为加强服务监管,五莲县民政局统一设计制作“照护服务连心卡”,并张贴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卡片除了明确标注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能力等级、服务内容以及护理员、照护机构的联系方式外,还公布乡镇(街道)、县民政局等电话,方便服务对象求助咨询或举报投诉。同时,由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指导村(社区)对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管,每月对服务情况进行考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服务时长精准计量、服务结果全程可控、服务评价整体提升。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0081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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