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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支持和鼓励合理利用公益林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贵阳7月28日电(记者 李黔渝)公益林经营方向主要是发挥生态效益,在采伐和经营利用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农民自主经营的空间较窄。贵州近日印发相关方案,支持和鼓励合理利用公益林。

  记者从贵州省林业局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贵州省公益林建设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面积占比过大。全省公益林总面积达8331万亩,占比高达48%,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森林多种效益的发挥。二是区划不够科学。人工林划为公益林的情况较多,全省公益林面积中,集体林面积达7751万亩,其中人工林约占35%。三是人工公益林多为单一树种,部分已进入成熟、过熟期,生态功能降低,森林质量呈退化趋势。

  此次印发的《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合理确定公益林区划,推动公益林与天然林并轨管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占比,允许对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

  允许有序开展公益林采伐。公益林的更新性采伐一般按照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增加2个龄级执行。此次改革突破更新性采伐年龄的限制,对人工起源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成熟林、过熟林和地方级公益林有序开展更新性采伐,有利于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同时,允许林下、林间、林缘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鼓励支持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林木生物质利用等绿色富民产业。支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发展林业碳汇,支持并持续优化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此外,为解决生态保护和林农权益的矛盾,在重点生态区位开展人工商品林赎买,目前已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试点探索。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difang/202407/content_69648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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