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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暑期校外培训相关提醒

发布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暑期将至,为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防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近日,省教育厅在教育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网络发布《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并向省内各高等院校发出《关于严禁大学生及教师暑期参与校外教育培训的提醒函》,持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

  据悉,《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提醒家长们要理性看待各类培训,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勿让暑假变成“第三学期”。要坚决拒绝参加以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培训活动,不参加以托管、家教、咨询及“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坚决抵制各类非法违规培训。要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务必注意“四要”和“四不要”,即:要慎重选择培训机构、要了解收费内容、要主动要求签订国家制定的规范合同、要规范付款渠道,不要一次性缴纳大额预收费用、不要去无证无照机构参加培训、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户外广告和网络媒体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关于严禁大学生及教师暑期参与校外教育培训的提醒函》要求高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加强大学生及教师暑期的跟踪管理,通过多种途径教育引导,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双减”政策,自觉执行“双减”规定,不私自组织、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不得为“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提供场所等六项提醒事项。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7/15/0300487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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