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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机制

发布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监督,规范执法办案人员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依法行政,近日,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在全地区市场监管领域率先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回访,完善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机制。

  据了解,6月末,阿里地区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成立三个案件回访工作组,采取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座谈回访等形式,重点回访食品药品类、工业产品类、特种设备类等结案案件。主要回访执法办案人员廉洁自律、依法办案、案件执行等情况,了解处罚对象的整改情况及经营中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引导和帮助其规范经营。截至目前,上半年结案的15起案件中,已随机抽查回访8起案件的行政处罚相对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回访中发现的加强化妆品宣贯、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困难、提升执法办案素质和能力等问题进行收集反馈,对被回访人提出的加强源头治理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未发现案件办理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和违法违纪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xizang.gov.cn/xwzx_406/dsdt/202407/t20240716_425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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