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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切实做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防范应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政府

  17日,鞍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鞍钢防汛办、市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7月16日开始,鞍山市已全面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 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15日至7月31日,全市平均降水量为100~120毫米,接近常年同期(101.9毫米)或偏多1成。8月上中旬,全市平均降水量为160~180毫米,较常年同期(139.6毫米)偏多2~3成,预计8月上中旬有1个台风影响鞍山市。防汛防台风形势严峻复杂。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和松懈厌战情绪,切实落实各项防汛减灾防御措施;要进一步强化预报预警,加强灾害性天气、山洪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实现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多部门的联合会商和资源共享,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精度,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果断启动应急响应,为有效开展指挥调度和抢险救援提供决策依据,为群众提前开展避险自救争取有利时机;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贯穿整个汛期和防汛全过程,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要密切关注水库、尾矿库、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旧棚户区、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幼儿园)、养老院、险工险段、临水危化品企业、城市低洼易涝区、涉山涉水旅游景区等防御重点部位, 落实巡查值守、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防水排涝、安全管控等各项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突出转移避险,进一步细化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预案,执行群众转移实名造册制度,对危险区域群众实施网格化对接管理,当面对极端暴雨时,适当扩大风险管控范围,提前组织转移避险,以防御措施的确定性有效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群众转移应转尽转、不落一人;要进一步做好应急保障,加强各级各类抢险队伍的协调联动和有序衔接,强化备勤备战,针对汛情前置抢险救援力量,确保发生险情和灾情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要做好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及时更新补充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灾物资,定期调试抢险设备,确保汛情来临时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各地区要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灾情险情。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值班不在岗、落实措施不力、工作不负责任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追责。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规范报送机制流程,发生汛情险情第一时间上报,保证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全市群众平安度汛。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ywdt/qsgd/ass_2_1/202407190921539810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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