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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各社会团体、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落实《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先进团体标准应用实施,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25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百项团体标准应用推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应当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主题,在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强化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至少实施推广6个月(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重点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国际性团体标准。

  二、申报材料

  (一)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盖公章复印件;

  (三)申报期内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社会团体信用情况证明;

  (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正本(或盖公章复印件);

  (五)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见附件2,应用单位需加盖公章);

  (七)已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三、申报程序

  (一)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2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

  四、报送要求

  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7月22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dingxiang@jxj.beijing.gov.cn),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丁翔收

  联系电话:55520938,1342613708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附件3:推荐项目汇总表
原文链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407/t20240719_3753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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