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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涿州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涿州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冀政字〔2024〕43号,以下简称《目录》)于2024年6月3日由省政府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目录》

  《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于2017年11月8日施行,包括《廊坊三河市、大厂县、香河县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和《廊坊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保定涿州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两部分,对我省环京地区高耗水、高耗能及环境污染高风险等产业提出了要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产业技术逐步升级和新生产业随之出现,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和产业协作,研究制定《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涿州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二、制定《目录》有哪些考虑

  一是严格产业准入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协同发展的指示精神和国家关于推进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禁止布局高耗水、高耗能及环境污染高风险项目,推动构建创新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立足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涿州市主导产业方向和现实产业基础,顺应经济发展趋势,引导区域内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技改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是提升与北京毗邻地区产业协同分工。依托地缘优势,充分利用北京市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构建与北京市大兴区等毗邻地区合理的产业梯度,积极吸引北京非首都功能向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涿州市疏解转移,促进产业协同分工、联动发展。

  三、《目录》有哪些主要内容

  《目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编制,在原《廊坊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保定涿州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行业的禁限管理措施,并与北京市毗邻地区管理措施做了充分衔接。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说明,为制定的依据、管理方式、适用范围、执行机制等。第二部分目录正文,明确各产业的管控措施,共涉及国民经济分类中的12个门类、48个大类。第三部分注释,对目录中专用名词进行了解释。

  四、《目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涿州市区域内拟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非法人组织(社会组织除外)及个体工商户,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省、市、县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在履行程序时,依据《目录》进行审核。

  

  相关政策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和涿州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50679b44-048c-4322-8ebb-988337c07c46/202407/05/166512e7-1f32-4c06-83ee-2b7f36424d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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