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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无需注销直接变更“个转企”登记开辟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4-07-04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政府

  为推动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7月1日起,全市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变更登记的方式升级为企业。

  依据全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符合已经妥善处理个体工商户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依法缴纳税款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登记的方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形式。变更后的企业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另有规定外,不改变经营场所(住所)的,无需提交经营场所(住所)证明文件。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名称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对原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的行政许可,可依法办理变更或延续。

  “个转企”工作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新模式,省去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不仅实现了“个转企”登记的提速换挡,而且更好地延续了原经营主体资格以及权利。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个转企”宣传引导与服务推进工作,积极助力全市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ywdt/qsgd/ass_2_1/202407030905399462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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