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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加强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近日,省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不深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 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火作业的危险性,健全完善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施工动火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要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在现场监护人员尚未到位时动火,不在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时动火,不在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时动火,不在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护时动火,不在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管道和未经洗刷干净、未排除残留油质的容器、管道旁动火,不在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旁动火,不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采取安全防护时动火,不在进行高空焊接或切割作业其下方的可燃物品尚未采取安全防护时动火。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其他相关安全规定要求。要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容易诱发事故的在建工地、厂房仓库、冷库、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大力普及动火作业安全常识,警示违章动火作业的严重后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gov.cn/columns/548e253f-ece9-48c8-ab52-da287d2cfa1e/202406/24/51f6fc09-209c-4f3f-a573-77102ad4cb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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