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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摸现状、理名录、强保护”扎实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赤峰市住建局“摸现状、理名录、强保护”扎实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一是摸清资源现状,开展普查认定。着力加强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时申报符合标准的街区、公布符合标准的建筑,纳入保护名录。2024年赤峰市新挖掘出了历史建筑3处,截至目前,赤峰市共公布历史建筑25处。

  二是厘清保护名录,完成测绘建档。建立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逐步构建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测绘建档工作,2024年已经完成了2处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截止目前,赤峰市共完成了15处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

  三是加强保护修缮,实施挂牌保护。根据住建厅相关要求积极申报修缮方案,争取资金补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城乡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修缮的全过程管,目前已经完成5处历史建筑的修缮。积极挖潜,组织旗县区全面挖掘有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潜力的村落,指导具有一定历史遗存、传统特色、鲜明地域文化的村落积极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截至目前,赤峰市列入名录的村落共11个,并均实施挂牌保护,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原文链接:https://www.nmg.gov.cn/zwyw/gzdt/msdt/202406/t20240613_2522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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