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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开展《河南省畜牧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近日,省司法厅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驻马店市、平顶山市就《河南省畜牧条例(修订草案)》进行深入调研,并召开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泌阳县夏南牛科技开发公司、夏南牛产业园、河南恒都食品有限公司、恒都双庙肉牛养殖科技示范场、平顶山瑞宝红牛肉业有限公司、郏县红牛研究院以及农户散养牛羊区域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牛羊育种、养殖、加工等相关情况,并听取了企业的意见建议。

  在平顶山市,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组织召开了《河南省畜牧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会上,调研组首先对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进行了介绍,并就会议程序、会议目的和会议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农业强省的先导产业和标志产业。大力发展畜牧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立法中,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畜牧业新质生产力,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明晰我省畜牧业规划与发展方向,健全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养殖、经营、交易、运输、屠宰、监管等全链条制度建设,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快推进我省畜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促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与会人员围绕《河南省畜牧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结构和条文内容逐条进行了审查论证,并就重要问题达成一致。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动该条例早日出台。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6-07/3005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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