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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经调查,你会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会对上述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联系部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10-58124140

  民政部

  2024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7999999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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