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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借中、高考和端午节假期之机哄抬价格

发布时间:2024-06-07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政府

  中、高考和端午节将至,为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5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我省提醒告诫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等经营者,严禁借中、高考和端午节假期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景区景点、出租车、停车场、道路收费站等经营者和相关单位,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以及不落实“绿色通道”和免收通行费优惠政策等;利用网络平台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实施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原文链接:https://www.ln.gov.cn/web/zwgkx/tzgg/202405300906186612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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