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舆情监督

洛阳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4-06-0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中高考、端午节将至,6月5日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面向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二、各宾馆酒店、民宿客栈、餐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信息,并在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及服务,不得在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各粽子、高端酒水等节日类商品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使用自主定价权,做到标识醒目、货签对位、真实准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混合销售其他商品,确保广大消费者明白消费。

  四、各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好价格信息公示。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的价格公示信息。对于部分季节性农产品应当提前告知价格信息,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

  五、各大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政策等价格公示工作,严格落实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规范景区园区内餐饮、零售摊点、车辆停放等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严禁价格欺诈,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

  六、各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示价格信息,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洛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等相关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据悉,自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从重从快处罚并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若发现以上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及时拨打12315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gov.cn/2024/06-05/30041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