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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对天津市宁鸿涛助学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民执法罚〔2024〕130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宁鸿涛助学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1200006661122285

  处罚事由:

  公益事业支出额度、向个人、企业直接提供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借款等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类别:

  撤销登记

  信用信息处罚类别:

  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6日

  处罚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原文链接:https://mz.tj.gov.cn/XWZX289/TZGG8519/202406/t20240606_6643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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