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对天津市宁鸿涛助学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民执法罚〔2024〕1306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宁鸿涛助学基金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31200006661122285 |
处罚事由: | 公益事业支出额度、向个人、企业直接提供与公益活动无关的借款等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五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类别: | 撤销登记 |
信用信息处罚类别: | 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6月6日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民政局 |
救济途径: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原文链接:https://mz.tj.gov.cn/XWZX289/TZGG8519/202406/t20240606_6643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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