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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5-2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140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吴晓军

  2024年4月24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1991年10月1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991年10月2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根据2012年1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第一次修改  根据2023年11月3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5/10/030043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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