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案例纪实

【省民政厅】我省出台民政领域新进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跟岗锻炼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2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民政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做好民政领域信访工作,近日,省民政厅研究出台了《青海省民政厅新进年轻干部到信访岗位跟岗锻炼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新进年轻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机制,为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信访工作队伍奠定了基础。

  《办法》规定,每年从新进年轻干部中选派1人到厅信访接待窗口岗位跟岗锻炼,锻炼时间为1年,配合信访办专职人员做好群众来访接待、信访登记、督查督办等工作。在充实加强厅系统信访工作力量的同时,通过在一线岗位倾听群众诉求,处理信访问题,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深化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牢为基层、为百姓服务的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增强自身做好信访工作的本领,进而提升厅系统各处室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形成人人了解信访工作、人人支持信访工作、人人会做信访工作的良性工作格局。《办法》要求派出处室和人事处加大对跟岗锻炼年轻干部的关心关爱,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跟踪了解,将锻炼工作与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结合起来,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其试用期考核、任职定级、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的重要参考。


原文链接:http://www.qinghai.gov.cn/zwgk/system/2024/05/20/03004457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