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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举办全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服务体系建设骨干力量培训班暨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5月8日至10日,自治区民政厅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服务体系建设骨干力量培训班暨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天彦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张天彦强调,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守正创新,立足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儿童福利工作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发展并进,不断增加儿童福利供给、增进儿童福祉,更好保障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成长成才。要聚焦优化提质,深入推进“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开展“数字儿院”试点建设工作,推动实现养育照护、医疗康复、安全管理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服务。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完善培养体系、强化激励机制、畅通发展路径,不断壮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五大专业人才队伍,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要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制度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流程更加规范、运行管理更加高效、关爱服务更加精准、救助保护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要依法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和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收养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群众对收养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要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健全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完善收养登记档案,依法依规做好收养登记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鼓励收养病残孤弃儿童政策落实落地,让被收养的病残孤弃儿童在家庭环境中得到更好的养育、教育、康复和发展。

      培训班邀请了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北京春晖博爱公益基金会专家、江苏省张家港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负责人,围绕收养政策法规解读、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等进行了授课辅导。

      各盟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儿童福利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儿童福利院负责人,部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参加培训。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csdt/202405/t20240514_2507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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