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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康复辅具中心党支部开展第4次集中学习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03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4 月 19 日,康复辅具中心党支部召开了第 4 次集中学习会议以及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同时,集中学习了《论党的自我革命》部分章节内容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内容,并对中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完成党的任务的关键所在。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全体党员要严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厅党组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要求严格,全体党员干部要将其视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理解。要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等方面做到高度自觉、准确把握、界限分明和令行禁止,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康复辅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学习重点。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加强警示教育,严肃纪律规矩,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要深化宣传阐释,充分发挥今日社会杂志社“两刊一网”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检视整改,将纪律教育与党的建设、廉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把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把年度组织生活会与党纪要求相结合,深入排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尤其要重点突出对青年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为信念、外化为行动。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落实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要求,将“严真细实快”的作风要求贯穿始终。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康复辅具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推动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为康复辅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会议要求,中心支委会要尽快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活动安排、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及时组织实施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推进。

  20 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  王晶晶 报道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csdt/202404/t20240425_2499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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