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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坚持“三个到位”推动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走深入实

发布时间:2024-04-2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今年以来,通辽市民政局按照自治区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要求,立足民政工作职能,坚持“三个到位”,提升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在诚信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

  全方位部署,坚持责任压实到位。及时学习传达自治区、通辽市诚信建设工程相关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制定《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举措和具体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完善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检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信用体系,压实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主体责任。

  多形式监管,坚持规范管理到位。建立社会组织年检“初审—审核—审定”三级审查制度,对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党组织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参与社会服务等情况全面核实。设立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收集处理社会组织违规失信行为。深入开展行业自律专项行动,32家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或修改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强化信息公开,定期向市政务信息服务共享平台推送社会组织数据,引导社会组织将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捐赠和资助等信息在新闻媒体、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广覆盖宣传,坚持氛围营造到位。编印《社会组织政策法规汇编》,通过送政策上门、走访调研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学法用法、诚信自律。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增强社会组织诚信发展理念,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csdt/202404/t20240418_2496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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