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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委多措并举推动党群标准化活动室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1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阵地软硬件配套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提质增效,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多措并举,积极推动社会组织以有电教设备、有计算机、有档案柜为主要内容的“八有”党群标准化活动室建设。截至目前,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建成率达到100%,营造出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党建工作氛围。

  一是严格建设标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以“规范、节约、实用”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八有”党群标准化活动室建设细则》。在硬件建设上,要求建设面积能够满足党员群众学习、会议需要,配齐桌椅、档案柜、电教设备等必要设施;在软件建设上,要求科学规范布置规章制度、工作剪影、学习园地等内容,并对相关规格、材料、效果提出具体标准要求。

  二是加强支持保障。为解决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经民政厅研究批准,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为67个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放了“八有”党群标准化活动室建设补助经费近4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教设备、图书资料等。经会议研究决定,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党费返还力度,已先后返还10余万元,主要用于“八有”党群标准化活动室建设的经费补充,并要求社会组织合理制定开支计划,坚持建设标准,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全程督导检查。为确保社会组织“八有”党群标准化活动室建设规范有序,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全程跟踪指导,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到社会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格对照《“八有”党群标准化活动室建设细则》,对场地建设、管理使用、规章制度、活动开展等内容进行现场核查检查,对建设不达标、不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限时进行整改,使“八有”党群标准化活动室真正成为社会组织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窗口。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csdt/202404/t20240417_2495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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