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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童伴妈妈”保障留守未成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4-03-2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近年来,绥阳县围绕“童伴妈妈”项目,以制度协同化、阵地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积极保障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为农村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2023年11月,绥阳县获童伴妈妈项目“标杆示范县”称号。

  制度协同化。成立“童伴妈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办公室,依托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力量,采取进村入户方式,结合儿童家庭、生活、学习、性格等情况,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库和信息监管平台。

  阵地规范化。统筹协调全县学校、社区等地优势资源,从保证安全、舒适角度出发,建立室内空间不小于20平方米、室外空间不小于80平方米的童伴之家,统一悬挂标识牌、安全管理制度,统一配备供儿童使用的桌椅、地垫、体育用品、玩具、图书等物品,每周开放16小时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爱主题活动,为农村儿童营造快乐成长的环境。目前,共有童伴之家20家,涉及13乡镇(街道)20个村,覆盖未成年人3万余人。

  服务精细化。把有爱心、有责任心、有知识、有时间作为选择“童伴妈妈”的首要标准,将村(居)儿童主任列为第一人选,将大学生村官纳入选择范围,通过层层筛选确定20名“童伴妈妈”,负责村(居)“童伴之家”运行管理。同时,由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童伴妈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儿童福利政策、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服务技能。项目实施以来,共举办政策宣讲50余次,解决儿童实际困难153件,转办、协办儿童各类救助需求500余件次。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sxxx/202403/t20240321_83971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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