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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打造幸福长者食堂

发布时间:2024-01-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今年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将办好老年人“食”事作为民生重点任务,有效整合公共用房资源,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需求导向、多方参与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打造了一批环境整洁、就餐方便、价格合理的幸福长者食堂。

  和平区坚持“政府引导、社会运营、属地责任、公益属性、多元支撑、综合监管”的原则,以社区为依托,吸纳融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央厨房、物业等经营主体,发动社区工作者与居民志愿者等服务主体,形成“经营主体+服务主体”的组合模式,使社区食堂成为养老服务的暖心项目。目前,和平区已在各街道建成运营48个幸福长者食堂,其中涵盖养老机构对外开放食堂、社区助餐食堂、社区助餐站、物业食堂4种助餐服务供给形式,实现“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助餐站+物业”的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营。

  该区按照“统一运营管理、统一形象标识”的原则建设社区食堂,运营主体切实考虑老年人群体特征,如湖畔社区食堂推出自助形式,主食、副食随便选,荤素、水果不限量,让老人吃得好、吃得健康;和平新村社区食堂发动居民志愿者成立“妈妈食堂”,每周2次开门售餐,从采购到制作均由居民完成,在此过程中用活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激发居民积极性和参与度,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上门送餐服务。

  和平区引导社区和经营主体,结合居民需求,融入社区文化,探索营造与之相适应的助餐文化,部分社区食堂融入更多自治功能,如利用食堂作为社区开展活动的共享空间,增强了社区凝聚力。(郭 峰)

  信息来源:2023年12月23日 中国社区报

  


原文链接:https://mzt.ln.gov.cn/mzt/jcxx/202401041013053982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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