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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托起民生幸福“夕阳红”

发布时间:2023-12-3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12月28日上午,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举行,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汪晔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民政厅副厅长 耿学梅(许梦宇摄)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省民政厅副厅长 耿学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去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实施以来,省民政厅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面,我就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是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基本建立。省级层面发布《安徽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国家清单16项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老年人休闲优待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减免、经济困难老年人就餐补贴等4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一共是20项服务项目。全省16个市按照要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合肥、阜阳、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安庆等市,在省级清单20项服务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将家庭照护服务、老年优待、意外伤害保险、法律服务、老年教育等内容纳入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二是困难老年人保障不断加强。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28.1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城乡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308元/月、1009元/月;75.4万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平均低保标准分别达到787元/月、759元/月。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023年共发放196.8万人,投入资金10.5亿元。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023年共惠及49.1万老年人,投入资金3.18亿元。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2023年共惠及15.08万老年人,发放资金2.29亿元。开展失能老年人帮扶行动,支持引导各地公办养老机构为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集中托养养老服务,2023年新增集中托养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3281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印发《安徽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将居家养老的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老年人纳入探访关爱对象,要求实现每周探访一次,切实帮助有需要的老年人解决居家养老困难,化解安全风险等问题。

  

  三是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在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方面,督促各地按标准配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及与新建城区(居住区)、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养老机构发展方面,全省现有养老机构2533个,床位32.47万张,机构养老保障能力宽裕,并涌现出一批知名养老服务品牌。在公办养老机构保障能力方面,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40%以上。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合肥、马鞍山、安庆、铜陵、滁州5市先后入选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地区,已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7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51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858个,村级服务站(幸福院)6158个。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遴选50家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全省共有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7792个,累计服务老年人4200万人次。省民政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94320户。

  

  四是服务监管不断加强。规范备案管理,印发《安徽省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办法》,强化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会同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统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定期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安全监管,会同应急、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

  

  五是要素保障不断增强。2023年,省财政统筹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78亿元,明确将各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51亿元,支持公办养老项目11个。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成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40973人次,成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若干政策。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会同省发改委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政策,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指导各地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答记者问

  

  新华网记者

  老年助餐服务是广大老年人比较关注的话题。我们也了解到近期民政部等部门印发了《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请问安徽在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方面有哪些举措?

  

  耿学梅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省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等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老年助餐服务已成为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之一。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扎实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受到老年人的普遍欢迎和广泛好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出台实施方案。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老年助餐服务整改整治工作情况,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方案【已完成征求意见】,进一步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实际需要拓展老年助餐服务。重点在优化老年食堂(助餐点)布局、健全市场参与机制、创新农村助餐服务模式、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完善助餐服务信息化结算机制、明确支持政策、建立优化调整机制、强化组织机制保障等方面加强指导。

  

  三是加强示范引领。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遴选和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各地通过印送政策明白纸入户上门、在社区(村)宣传栏及老年食堂(助餐点)张贴政策清单等方式向老年人及其家庭、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经营者进行精准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资源争取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同时,拟从明年起在每年9月集中开展包括老年助餐服务在内的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营造各方面认可、支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新华社记者

  现在很多老年人都盼望能在“家门口”养老,我们了解到省里很重视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将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纳入民生实事。请问安徽对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方面有哪些考虑?

  

  耿学梅

  正如您在提问中所说,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就是解决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需求。今年,我们将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纳入到50项民生实事,遴选了50家示范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项目。下一步,我们主要是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我们已经报请省政府将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纳入明年的50项民生实事,计划2024年在全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00个。

  

  

  二是规范嵌入式养老机构的发展。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指引(试行)》,从项目选址、功能区设置、服务功能设置、服务收费、备案办理、服务规范等方面规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发展,着力提升嵌入式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做了工作部署,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耿学梅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是基本养老服务的刚需群体,我们常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为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难题,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资金1.06亿元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

  

  在救助对象方面,目前暂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在救助额度方面,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其中,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参保人员已经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服务费用的,不纳入救助范围。文件里也规定了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在申请程序方面,首先要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原文链接:http://mz.ah.gov.cn/xwzx/mtgz/122093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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