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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三强化”推进核对工作精准规范开展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近日来,博州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了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准确率,积极发挥工作职能,督促各县市扎实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一、 强化入口关,坚持“逢救必核”

  要求县市民政核对机构严格执行“逢救必核”原则,确保救助对象核对规范性。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核对、无委托不核对、只核对不认定”的原则,对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及各类社会救助的个人或家庭“逢救必核”,“救急难”对象先行救助后再进行核对的方式外,其他申请救助的对象依法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授权书及核对委托书等资料后再进行核对。

  二、强化规范核对程序,开展核对工作

  严格按照对象授权、乡镇、街道(部门)委托,受理登记、信息核对、信息复核、出具报告、归档备案的核对流程依法依规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严格落实核对联系人工作职责,做到“谁委托、谁认领,谁使用、谁负责”,对没有授权、如实填报信息和承诺的一律不得开展核对。

  三、强化核对结果运用

  将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核对结果中的疑点信息及时反馈给救助部门,同步指导县市、乡镇(街道)入户走访开展线下核对,从源头上遏制了“错保、漏保、人情保”。为精准救助提供客观依据,有效维护了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2993/202306/60cbfd1b175e4cde87d0089d254743b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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