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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部!在哈密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8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区首部

  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该《条例》共三十四条,从居家养老目标规划、服务与保障、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定。

  

8月2日,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推进实施《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李华摄

       “这部《条例》是疆内首部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促进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哈密市副市长叶尔江·胡斯满表示,当前,哈密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在全市形成了关心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哈密市民政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已制定了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细化措施。

   

  
在伊吾县苇子峡乡杏花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人们正在吃午餐。伊吾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刘亚辉摄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强介绍,“近年来,哈密市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20年2月,哈密市被确定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在试点中,哈密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

  这部《条例》2022年12月1日

  由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3月29日

  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条例》的施行

  将鼓励和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共同推进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切实提高哈密市居家老年人的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mzt.xinjiang.gov.cn/xjmzt/c112993/202308/44db9ac86fd348d7979274996d26f7b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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