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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政厅部署开展八项行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在全区部署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八项行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开展“困难群众惠民保障”行动。按时足额将民政各类救助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人到卡,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前发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开展“主动发现、救在身边”行动。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依托“大数据+铁脚板”,集中开展走村入户摸排,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复困难群众求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开展“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加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引导村(居)委会、物业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对高龄、失能老年人有针对性的开展走访探视、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服务。

  ——开展“留守、困境儿童护苗成长”行动。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评估,分类落实结对帮扶和定期走访关爱,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降低风险隐患。积极引导慈善资源加大对生活、教育存在困难儿童群体的支持,确保健康生活、安心就学。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行动。加强主动救助,加大街面巡查力度频度,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

  ——开展“困难残疾人扶残助康”行动。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强化主动服务,确保应享尽享。认真做好“助康工程”项目辅具需求筛查,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开展“救急助难纾解民困”行动。持续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适当提高苏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做好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减免热费,发放取暖补贴、“暖心煤”和御寒取暖物资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强化取暖救助、受灾救助与临时救助衔接,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开展“走访慰问传递真情”行动。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慰问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送温暖行动,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加大“内蒙古救助通”推广应用,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发放民政幸福清单,把党的救助政策讲明白、接地气,推动民政工作更加有形有感有效,引导困难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csdt/202312/t20231221_2429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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