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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牵头出台京津冀首个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

发布时间:2023-12-2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0月13日,《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在天津师范大学会议中心召开。天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标准化处处长马蜻,泰康保险集团管委会成员兼泰康之家首席执行官邱建伟,天津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李晶,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副部长吴捷以及部分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管委相关负责同志、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天津师范大学的教师代表以及媒体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由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教授王晓庄主持。

  会上,天津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李晶介绍了《规范》编制的整体情况。他表示,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师范大学、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同北京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首创编制基本民生保障领域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规范》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先后五易其稿,在编制过程中,向京津冀地区民政部门、科研院校和部分社会组织征求意见,通过多方论证、实地调研、深入分析不断修改完善,于9月8日通过专家审查会,报送报批稿。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副部长吴捷在介绍《规范》的主要内容时指出,《规范》结合目前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的实际情况,考虑操作性和实用性因素,确定主要内容。《规范》共十二章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及处理、附录A心理评估用表、附录B心理评估知情同意书,全面系统地对心理评估的各个环节作规范性要求。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标准化处处长马蜻介绍了《规范》发布的有关情况。她指出,10月14日是2023年世界标准日,《规范》于10月14日由京津冀三地同时批准发布,标准号DB12/T 3037-2023,实施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这是京津冀三地发布的首个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

  《规范》的发布实施体现了“三个典范”:一是政—校—企合作的典范;二是京津冀区域协同的典范;三是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标准化服务的典范。《规范》将通过京津冀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实施落地,对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测评,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问题鉴别及心理辅导,助推提升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积极情绪等心理品质,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天津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8/c166200499997999578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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