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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马山县建立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建立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

  马山县推动“小积分”兑换“大文明”

  2023年以来,南宁市马山县积极推广运用“积分制”乡村治理方式,通过整县推进,将乡村基层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字化指标,对村民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以实践换取积分,以积分兑换商品,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乡村移风易俗,让文明乡风走进千家万户。目前该县已在103个村(社区)推广运用“积分制”,占全县156个村(社区)的66.03%,同比增长390.48%,“积分制”爱心超市建设数量排在南宁市的前列。

  建立文明实践积分管理机制,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一是设置文明实践基础积分。将移风易俗、组织建设、教育培训、环境卫生、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志愿服务、消防安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和民族团结等日常生活中的共性表现作为每一个村民的基础分,分值共计100分。二是设置增加和减扣积分标准。将村民参与本村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重大事项以及获得各级奖项和重大立功表现作为加分项目,其中国家级50分、自治区级30分、市级20分、县级10分、乡镇5分、村级3分;将违反村规民约、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扣分项目,从1分到10分设置不同内容的减扣分值;其他增加及减扣积分的标准,由行政村(社区)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示公开。三是完善登记监管机制。村民可通过实体积分卡、微信平台登记等方式,获得“爱心积分”,由村(居)委会积分评定工作组定期公示,建立积分台账,积分管理流程科学,积分兑换程序规范,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文明实践积分兑换机制,搭建基层治理新平台。一是合理设置积分兑换标准。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合理设置积分标准,按照积1分等于1元人民币(或由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标准,实行积分与物品价值互相匹配。二是设置积分兑换主体。选择热爱公益事业、有经营能力、有闲置面积的“小卖部”“便利店”作为“爱心超市”,采用积分制兑换为主、超市化运作为辅的运营管理模式,配有至少一名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积分的日常登记、物资的日常发放等,确保“爱心超市”长效运行。目前主要提供牙膏、牙刷、毛巾、洗衣粉、花生油等家庭生活用品兑换。

  建立文明实践物资保障机制,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力量。全面推行“政府撬动、爱心捐赠、积分补贴、居民收益”的积分兑换模式,充分挖掘、整合辖区的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不断完善和扩充兑换物品的目录和数量,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加强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工商联、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多个部门相互联动,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和各级组织、爱心企业、社会捐赠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采购资金,确保村民获得的爱心积分能够及时兑换到满意的生活用品。(黄继剑 钟彬)


原文链接:http://gx.wenming.cn/zyfw/202311/t20231101_66915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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