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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8-07 作者:严怡娜 王海涛 来源:辽宁省高院新闻

  8月4日至5日,辽宁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会议深入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省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会和省委最新要求,就推进辽宁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进行部署。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到会并讲话。她强调,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从理念、机制、体系、管理、基层建设等方面着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在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议指出,要切实更新审判理念,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树牢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遵循司法规律,主动服务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要树牢和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把这一理念贯穿至诉前、诉中、诉后各环节,扎实落实省委关于源头治理相关文件精神,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更加注重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要树牢和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诉源治理、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在办理破产案件时,建立府院联动、内外协同机制,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在办理执行案件时,既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关注被执行人实际生产生活情况,发挥好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的作用。要树牢和践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要创新完善审判机制,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为牵引,推动审判机制现代化。要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审判责任。司法责任包括裁判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法官、合议庭承担裁判责任,院庭长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审判委员会既承担裁判责任,又承担监管责任。要完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规范合议庭评议机制,强化合议庭成员依法规范履职;健全审委会运行机制,实行审委会会议定期例会制度,把履职重点放在抓大事、议要案上,加强审判经验总结。要强化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作用,上级法院要切实担起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总结司法经验的职责。要切实抓好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工作,贯彻落实好最高法院关于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要全力优化审判体系,以改革思维和办法,重点解决好机构设置、职能行使、体系运行等问题,推动改革发生“化学反应”。要科学设置机构,规范内设机构改革、发挥专门法院和专业化法庭功能。要融合协同履职,深化“三合一”改革、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制度。要不断强化大数据支撑,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强化数据深度应用,主动融入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保障数据安全。

  会议要求,要持续加强审判管理,用好管理激励措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促进审判工作发展。要抓实抓好质效管理,按照“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的要求,继续发挥好审判质效面对面、大数据分析研判和审判质效评估激励机制作用,保持住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的态势。要抓实抓好案件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试点工作,深刻理解指标体系的导向,关注短板弱项,抓实积案清理。要抓实抓好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全员考核评价机制、院庭长办案考核通报机制。

  据悉,会议为期两天,除分组讨论外,还安排了互动发言形式展开研讨,5家中院院长和省法院研究室主任作主题发言,5家中院院长和省法院行政一庭庭长作即席交流,在汇报中互鉴互促、在分享中争先进位、在研讨中比学赶超。省法院院领导把脉问诊、提出要求、推动落实。

  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作总结讲话。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凤武主持研讨交流。省人大、省政协、省委政法委相关领导,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审学研双导师出席会议,各中级法院院长、大连海事法院院长,省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基层法院(法庭)院庭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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