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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推进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

发布时间:2022-08-04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

  “邻里守望”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优良传承,是基层各界社会力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守望互助的邻里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青海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推进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持续推进社会组织深入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

  完善“六条”政策机制。通过制定青海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事项清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等四条政策制度,为社会组织参与邻里关爱行动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推进“五社联动”协调机制,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入源头活水。

  明确“七项”重点工作。一是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协调机制联动作用,持续构建“1+8+N”综合救助工作格局;二是在西宁、海东、海南、黄南、果洛5个地区的8个示范点全面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着力提升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共创平安社区;三是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深入推动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和村规民约的自我约束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坚决防止因婚丧嫁娶导致致贫返贫的现象,改进乡风民俗;四是支持和鼓励专业社会组织,在人口较集中的村探索“集中助餐”服务模式,打造“老年幸福食堂”,持续推进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构建“十五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五是支持引导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积极参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本土儿童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和管理。六是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遴选省内外1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帮扶同仁、尖扎、泽库等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参与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七是发挥社工专业优势,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服务。

  强化“四个”方面保障。一是加大对面向社区服务骨干人才的培训力度,引导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达70%。二是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力度,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与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组织联动为社区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对接平台、提供支持。三是落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四是通过各渠道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表扬力度,引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和社区居民多渠道参与“邻里守望”关爱行动,营造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守望互助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s://mzt.qinghai.gov.cn/qhsgj/webinfo/news/gl/2022-06-16/2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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