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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对山东省烹饪协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12-2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对山东省烹饪协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的行为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经查,山东省烹饪协会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期间,未经批准开展“山东名宴、名吃、名菜、名店、名点、名火锅”“注册中国鲁菜烹饪(服务)名师、大师、特级大师”“餐饮好食材”等认定表彰活动,违规收取费用;2021年5月,该会举办“中国鲁菜食材展销采购大会”暨“2021山东省十强产业争先创优劳动竞赛(山东省健康养生美食烹饪邀请赛)”,期间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违规收取费用,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等规定,以上违规收费行为违法所得共计64万余元。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山东省民政厅对山东省烹饪协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山东省烹饪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乱收费清理整治,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近年来,山东省民政厅持续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乱收费问题。全省各社会组织应当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矩意识,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查处力度,聚焦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综合施策、重拳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1/12/16/art_92773_10293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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