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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在2022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

发布时间:2021-05-0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高质量高标准提升治理实施方案》。

  《方案》中明确表示,将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至2022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推动包括尾水回灌和小微水体在内的农村水环境全链条系统化治理,促进水生态高质量高标准提升,达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治理效果。

  《方案》中强调,全面排查自然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现状。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由各镇(街)负责,全面开展排查工作,逐一摸清自然村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按照“能分则分、应分尽分、一村一策”的方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确保村庄污水接户率达到90%以上。其中,对于未设置化粪池的农户,按相应的规范新建化粪池;具备改造条件的雨污混流立管应一并进行改造;农家乐、民宿、餐饮店等含油废水排入污水管道前应设置隔油设施,洗车店等含砂废水排入污水管道前应设置沉淀池;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连接处以及直线每隔一定距离处应按照要求设置检查井;管材应使用寿命长、强度高、质量优的产品;污水通过埋地管道收集排放,消除房前屋后污水沟,杜绝村内污水外露及乱排乱倒现象。

  《方案》中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力。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明确治理标准及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监测检测,推动各区开展村庄内部违规排污小工业的清退治理,加强环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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