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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固定不用愁 天津公证解烦忧

发布时间:2021-03-30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本市公证机构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证据保管和相关公证在线服务,推广电子存证技术,加强与“公证云”平台合作,协助权利人进行远程实时取证,将电子存证材料作为办理公证的证据材料,延伸保全证据公证职能。今年以来,我市公证机构共办理服务知识产权类公证191件。

  今年3月初,北方公证处受理一起电子数据证据保全公证。当事人贾先生是一家技术公司的负责人,在浏览手机App时发现该公司许可使用的摄影作品出现在该App收费下载中。为及时固定证据,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贾先生向北方公证处申请对手机App截屏进行证据保全。

  北方公证处受理案件后,详细询问了贾先生的公证诉求,并进行耐心指导。由工作人员对贾先生持有的手机进行清洁性审查后,交由其进行截屏操作。在公证员及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贾先生打开手机App,搜索相关侵权主题图片并对整个查看过程进行实时截屏,统一将图片导入公证处电脑固定证据。公证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机构以公证书的方式通过对证据的固定、提取和描述,使得当事人提取证据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便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供有效证据。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kknscsk3553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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