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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给检察官送来了锦旗,发生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长安网

  3月22日,社区服刑人员周某某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送来一面锦旗。

  

  被告人周某某把写有“正气凌然展检察风采,温情关怀暖陌路人心”的锦旗送给检察官

  被判刑的被告人给检察官送锦旗?

  这是什么情况?

  

  原来,在今年2月初,乌尔禾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周某某系案件被告人。2020年11月,被告人周某某驾驶车辆在乌尔禾区百口泉采油厂某井场卸车后,在倒车期间未实施车辆启动前的安全操作,对于在视线死角中的被害人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被害人被碾压致死。案发后,周某某电话报警并在原地等待。

  案件移送乌尔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承办人经审查发现,周某某自首、认罪悔罪明显,且系过失犯罪,为达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周某某赔付被害人家属35万元、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保险赔偿18万元及时赔付,周某某与被害人家属在审查起诉环节达成和解、取得谅解,并拟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3月5日,周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周某某被判处缓刑后,其对检察机关耐心调解、为他赢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提前沟通解决社区矫正执行地心存感激,特送来锦旗。

  目前,判决已生效,周某某已在常住地社区服刑。

  “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就是要保护每一个合法权益,回应每一个合法诉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春胜说。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7/2021-03/29/content_124684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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