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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种企业造假行为,做不得

发布时间:2021-03-2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据了解,自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启动以来,环保部各督查组已发现多起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环评造假。有的企业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停限产,与环评单位相互勾结,恶意编造假环评文件,建设根本就没有生产能力的生产线当摆设,以假乱真,形成应急响应不减产、不减排事实。

  二是监测造假。有的社会监测机构收取好处后,故意为相关企业编造假的监测数据,导致企业实际排放情况不真不实,形成管控失效后果。

  三是治理设施造假。治理单位和技术设备单位串通一气,安装根本没有治污效果或治污效果根本不达标的所谓治污设施,应付各种检查。

  四是应急响应预案造假。有的企业向政府呈报的应急减排措施达标合格,但在执行应急响应时,却按照掺水造假的另一套方案执行。甚至有的企业还制造假的应急响应公示牌,上报假的停限产措施,欺骗各类检查。

  五是编造不实借口造假。有的企业特别是钢铁、玻璃、焦化等行业企业,往往以接到应急通知晚、按时停产停炉会出安全事故为挡箭牌,故意拖延落实减排措施,形成事实上的造假结果。

  从今年前几个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几次出现重度污染的情况来看,上述各类造假行为,无不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推波助澜、雪上加霜,促成重污染形成的“黑手”。由此可见,造假是精准防控的大敌,是产生重污染的帮凶,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绊脚石。造假问题不除,不仅重污染天气难防,还会给精准治污添乱。

  为此,环保法制调研中心认为,实现“十四五”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目标,在深入、精准、科学、扎实做好各项减排工程的同时,还必须采取各种强制手段,彻底治理弄虚作假行为,还应急响应管控真实成效,从而实现重污染天气少出现、不出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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