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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中院与市建设局建立“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长安网

  

  河北法制报讯(赵志强)3月2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该院与邯郸市建设局于日前联合建立“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联动机制”,旨在更加公正高效稳妥地审理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专业化审理水平,推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多元解决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即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工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工程专家参与审理机制、违法线索移送制度。机制规定,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法院和建设部门双方就建设工程中的违法违规线索、建设工程领域的新政新规、相关案件的调解与审理等共同关心的事项及时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双向交换和共享。

  针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技术问题,邯郸中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邀请邯郸市建设局有关部门或特邀调解员协助调解。特邀调解员从造价、审计、监理、招标等专业人才中选聘。

  邯郸中院会同邯郸市建设局共同建立建设工程案件咨询专家库,选聘一批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工程师,担任案件咨询专家。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咨询专家为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在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时,根据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随机抽取具有相关知识的专家型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发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向工程所在地的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将相关证据或违法线索一并移送。接到司法建议后,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法院反馈查处结果。


原文链接:http://pingan.hebei.com.cn/system/2021/03/24/030083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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