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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服务指引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长安网

  

  

  

  近日,由太原市检察院、晋源区院、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制定的《太原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服务指引(试行稿)》(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实施,这是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市级地方标准。

  

  

  

  

  2020年11月份市检察院安排晋源区院起草《指引》,并要求在一个月内形成初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圆满完成此项任务,院领导充分重视,多次安排部署,第四检察部三个员额检察官分别带头成立三个小组,明确撰写任务,责任到人。经过一个月的攻关,历经多次专家咨询、理论调研、研究讨论和数次整改后,晋源区院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拿出了结合理论和工作实际的《指引》初稿,圆满完成了市检察院指派的任务,并得到了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在之后的工作中,第四检察部又多次参与市检察院的整改研讨,几易其稿,最终形成定稿。

  

  

  专家论证会

  《指引》以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为圆心,以明确工作内容、加强内外联动、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为半径,构筑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同心圆,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

  《指引》共分为十四个章节三大部分:

  一是规定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质效与方法,并对社会工作者进行了规范与约束。

  二是对未成年人特殊制度中的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救助、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明确了各方责任、规范了服务原则、制定了服务标准、构建了清晰的流程图,使检察官和社会工作者对各自的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

  三是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中的服务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教育矫治能够真正起到效果。

  该《指引》的出台促进了太原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发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各项权益,具有很强的创新性、规范性、科学性与实用性。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服务标准,是有效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规定的内在要求,也是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量的关键举措。下一步,太原市检察机关将凝聚各方合力,积极落实《指引》的各项要求,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gssd/taiy/898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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