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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第一天,全市第一块告知承诺制户外招牌“落户”长宁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新规实施第一天,全市第一块告知承诺制户外招牌“落户”长宁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3月1日,《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在当天正式实施。在新规实施的第一天,全市第一块告知承诺制的户外招牌“落户”长宁。

  位于新华路24号的一户商家,春节后一直在进行店铺装修,正在筹备新招牌的设计制作。在新华路街道开展新《办法》告知宣传后,商家根据要求提交了审批材料,《办法》实施当天,商家拿到了上海市第一份告知承诺制的户外招牌设置批文,正在开展接下来的招牌安装工作。

  商家负责人郭鹏告诉记者,“以前安装户外招牌前,需要去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纸质材料,有时候带的材料不齐,或者图纸需求修改,就要跑好几次,很花时间。“新规出来后,只要登录‘一网通办’,找到相应的办理事项,根据网上的模板提交相应的材料,如果材料不符合,也可以修改后在网上进行重新提交,基本上一个星期就能拿到许可文书,而且可以通过‘随申办’APP实时查看办事进度,对于企业来讲,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没想到《办法》实施第一天就拿到了批文,这样我的店铺也可以早点完成装修营业,我应该也算是新规的第一批受益者。”郭鹏说道。

  《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于2020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市绿化市容局规范性文件正式升级为上海市人民政府令,规格高了,主体责任也更加明确。《办法》明确规定商铺经营者是户外招牌的设置者、使用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商铺经营者将是第一责任人;为了加强属地化管理,街道首次被列入招牌管理的主体部门。

  根据《办法》规定,设置户外招牌前需进行行政许可,分为一般程序审批和告知承诺两种方式,对于特定区域、有结构、体量大、位置高的招牌则需要走一般审批程序;一般无结构、低、轻、小可以采用告知承诺方式,这种方式的审批在“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时,还需要提交告知承诺书,上文提到的新华路24号设置的招牌采用的就是这种审批方式。

  不管是哪种审批方式,商铺经营者都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主页面,搜索“非广告”关键词,然后根据相关提示进行在线办理,查看办事进程等,非常方便。

  “《办法》明确了属地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招牌设置的相关具体管理工作,这次我们根据商家情况,联合区绿化市容局开展现场查看、材料核验、技术规范核定,在符合各项审批要求的基础上,引导商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力争实现不出门、不跑路就办好。”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鹏说道,“街道还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店招店牌的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告知商家,要求其即知即改,对于不配合的商家,交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赵鹏还进一步补充道,“店招店牌对于提升整体市容环境有很大的作用,未来,街道将结合特色招牌路段创建、美丽街区建设,在《办法》的指导下,持续打造个性化、品质化店招店牌。”

  长宁区景观灯光管理所户外设施负责人周寰告诉记者,在长宁区,新华路、武夷路、愚园路等都属于历史风貌街区,这样的路段店招店牌的设置除了确保安全之外,也要有一定的美学考量。因此,这些街区的店招店牌设置,景观灯光管理所会事先邀请设计师根据街区的风格进行研究,对于街区招牌的设计给予一些色系、形式等框架性的要求,商户可以在这个框架之下根据需求对店招店牌进行设计,这样既能达到美观要求,也可以避免出现“一刀切”的情况。

  据悉,为了贯彻新的《办法》,长宁区也拟定了《长宁区户外招牌管理实施细则》,为了让设置要求和管理权责更明确,长宁区绿化市容局还特别推出了服务清单和负面清单,既有利于商铺经营者按照规范设置户外招牌,也有利于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2/u1ai1581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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