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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微腐败”留空间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虽小,其害不啻于虎,破坏党的根基。如果任由其蔓延,势必出现“蚯蚓变成蟒”的后果,所以对“微腐败”当重拳出击。

  “我们村的村组干部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前不久,江苏省泗阳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该县崔陈村巡察时,巡察组收到了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线索。通过多方取证发现,该村村支部书记张某利用审核把关不严的漏洞,采取虚报、套取资金,用于村组干部发放购物卡、现金、实物等节日福利和日常吃喝。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虽小,其害不啻于虎,破坏党的根基。如果任由其蔓延,势必出现“蚯蚓变成蟒”的后果,所以对“微腐败”当重拳出击。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党风正,歪风邪气就会不断消散,清风正气才能不断上升,好传统好作风才能回归,老百姓的获得感才会满满。只有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加强对基层“微腐败”的监督治理,使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才能顺民心、合民意。无论是盯住关键人,重拳整治“微腐败”;守好“钱袋子”,源头防控“跑滴漏”;还是管住“微权力”,创新模式严治理等,都需要找准问题,抓早抓小、违者必究。

  我们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早打算、早谋划,推进基层正风反腐常态化;辐射监督的半径,让监督范围尽可能地最大化。

  “微腐败”虽微,终是腐败。愿监督部门千万不因其微小而迁就、放之任之,而应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相信,只要重在日常、不弃微末,摈弃法不责“微”的心态,定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rdgz/tjcaw-iiznctkf0597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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