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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正琼学习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2017年10月1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成功经验,体现了全党意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

  一、内化于心,学深悟透大会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境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过去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一切都源于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坚强领导核心为全党掌舵,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最重要的是要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坚持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紧跟时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外化于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性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作为一名法院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要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贴新使命、新矛盾、新要求、新起点、新征程、新工程,按照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的要求,“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担当有作为,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上有担当有作为,在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上有担当有作为”。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治原则,将审判、执行工作统一到党的领导上来。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需要我们立足新时代新情况,筑牢党的理想信念,筑牢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忠诚,为党尽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在履职尽责中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审判、执行的司法实践中。

  二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了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回答了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为民情怀,立足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改进完善司法为民的方式方法。在商事审判工作中,继续秉持为民、公正、高效的审判理念,切实做到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执行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狠抓任务落实,创新体制机制,严格监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历史使命。

  三是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在各类案件的处理中做到政治、社会、法律、舆情效果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人民法院必须牢牢把握我国社会矛盾发生深刻变化的重大判断,牢牢把握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注重程序正义;既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又要兼顾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同;既要坚持依法纠错,又要注重维护司法稳定性和权威性。

  四是要勇于创新,打破旧思维,做好新形势、新背景下的审判、执行工作。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十八大以来,我国各项事业发展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人民法院严格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背景下,“案多人少”的矛盾势必对人民法院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人民法院打破惯性思维,不断创新审判、执行的新方式、新方法,激发自身的创造力,通过创新司法、高效司法为维护大局、促进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rwft/tjcaw-ifynnnsc95684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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