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赡养执行遇难题 人民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感谢新城司法所,感谢调解员,要不是有你们的帮助,我们家这个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滨海新区新城镇村民蔡女士这样说道。不久前,在新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帮助下,蔡女士姐弟三人心中的积怨得以化解,由此产生的赡养判决执行难问题也迎刃而解。

  事情要从去年8月说起。新城镇村民冯大娘因为赡养问题,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女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三个儿女轮流赡养老人,并均摊医疗费。然而,判决生效后,蔡女士姐弟并没有实际执行判决内容。今年5月,冯大娘找到新城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寻求帮助,矛调中心将案件流转至新城司法所进行调处。

  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姐弟三人各执己见,不愿配合。大女儿称,自己上有公婆、下有儿孙,无力照顾母亲;二女儿表示,自己曾多次将母亲接到家中照料,因此和丈夫经常发生争吵,已影响家庭和睦;儿子则称,自己家里经济困难,无法赡养老人。姐弟三人发生激烈争吵,险些大打出手,工作人员只得将三人分开进行调解。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姐弟三人的情绪逐渐稳定,将矛盾根源和盘托出。原来,对于案件中涉及的赡养费、拆迁财产分配等,三人均持有不同意见,此外母子间对簿公堂,进一步激化了矛盾。

  新城司法所在深入走访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多次组织调解员、村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等进行分析。“几位当事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需要及时进行普法。”冯大娘的儿子无视法院生效判决,对强制执行不以为意,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律师向其详细说明了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将对个人信誉、出行甚至是子女就业带来的各种影响,冯大娘的儿子这才幡然醒悟。

  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告诫当事人要孝敬、关心、爱护老人,传承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人都有老的一天,我们现在对老人的态度,全被孩子看在眼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希望三位当事人能给自己的子女做出榜样,不要让这一幕发生在自己身上。

  工作人员询问了老人的意见后,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经过先后8次现场调解,4位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老人由儿子赡养、两个女儿平时要积极探望。当事各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部分财产内容,姐弟三人也互相谅解、握手言和。

  协议签订后,工作人员进行了回访。老人安稳地住在儿子家里,女儿前两天还送来了新鲜的蔬菜,姐弟间的关系和好如初。

  此次纠纷调解时间跨度长,当事人先是通过诉讼得到判决,但因各方互不让步,矛盾纠纷迟迟未能得到实际解决。人民调解兼顾情理法,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化解了纠纷,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有效维护了家庭的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qfqz/tjcaw-iiznctkc9458638.s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