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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8月28日下午3时,北京,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郑宗瑶正在通过视频形式,向全国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授课。

  这是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全国共设分课堂3473个,参加培训人员6.5万人。在授课中,郑宗瑶结合调解的典型案例,介绍了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新时代“访调对接”机制创新的经验做法。

  据了解,郑宗瑶现在除了身挑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重担之外,他还利用每周日的半天时间在本市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老郑调解室”里“坐堂问诊”。2015年成立至今,他共计接待群众来访上百次,调解矛盾纠纷60余件。

  “我虽然退休了,但组织需要我,我是共产党员责无旁贷!”郑宗瑶说。

  据统计,郑宗瑶自2015年4月任市访调委主任以来,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领市访调委全体同志攻坚克难化解信访事项,共受理市信访办导入的信访事项616件,成功调(化)解606件,调解成功率98.4%,群众满意率100%,履行调解金额1200余万元,收到锦旗28面,数十次谢绝当事人宴请。2018年6月,郑宗瑶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市访调委荣获天津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法治思维

  “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信访事项,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念。”郑宗瑶说,“实践中我们坚持‘三化’标准,即坚持法治化,就是把依法调解作为基本点,不游离于法制之外,尽量在法制框架内调解;坚持专业化,就是积累真功夫,学懂弄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的放矢解决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坚持多元化,就是实现多极支撑,访调对接不应只是访调委一家的‘独唱’,而是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合唱’。”

  由于地铁施工造成某小区房屋受损,引发了一起持续5年之久的群体上访,成了天津市信访积案中的一大难题。究其原因,不是属地属事责任单位不给解决,也不是没有解决方案,而是信访人诉求要价过高。为解决这一信访积案,市信访办将这起纠纷导入了当时新成立的市访调委。面对这个“烫手的热山芋”,郑宗瑶和同事们顶住压力,迎难而上。

  郑宗瑶向记者介绍,该小区房屋受损最严重的是王某,带头上访的也是王某。王某,是这起信访事项的切入口。我们到王某家实地进行查看,王某情绪非常激动,开口就要180万,而且一分钱都不能少。但在与地铁集团沟通中,地铁集团表示只能给出10万元的补偿。双方在赔偿金额预期上差距悬殊,一直僵持不下。我们又深入了解到,地铁集团在建共7条线,工地120多个,点多、线长、面广,且都在城市繁华区,由此引发的房屋受损等信访事项十分突出。但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地铁集团至今没有建立明确的赔偿标准。

  郑宗瑶说,要成功化解这起纠纷,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就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绳,以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证据,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处理问题。经过充分的调研,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天津市地铁建设纠纷信访事项调解暂行办法》。

  《办法》出台后,我们就以王某的信访事项为“试验田”,协同司法鉴定机构对王某房屋受损情况进行再次鉴定,以第二次鉴定结果“房屋属于装饰装修性损毁,无结构性损坏”为依据让王某列出赔偿明细,我们依照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层层筛选,提出赔偿方案。经过历时5个月的多次艰苦调解,王某的诉求从180万降到120万元,从120万降到60万元,最终经过测算以45万元与地铁集团达成一致。事后,王某给市访调委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依法调解,公平公正。心悦诚服,十分满意。”地铁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朱淼深有感触地说:“这次不仅把困扰地铁集团多年的疑难信访事项解决了,而且为下一步调解其他地铁信访事项趟出了一条新路,提供了借鉴。”

  情理交融

  “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核心,也是最终目的,而“纠纷化解”是人民调解的核心,是人民调解的最终目的。

  郑宗瑶深有感触地说,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三到位一处理”重要指示,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是人民调解化解信访事项的行动指南,是基本遵循。信访部门把信访事项导入人民调解途径后,我们访调委在客观分析事实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认当事人诉求的合理程度。比如八分的合理诉求,就应获得八分的赔偿,如果三分合理诉求,却要求得到八分赔偿,那么另外索要的五分赔偿是无理的。对于当事人不合理诉求,我们就要深度普法,讲明其诉求的不合理性,不予支持的理由,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对生活确有困难,可以在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建议另一方当事人给予生活补助(生活救助),尽一些社会责任。

  有这样一个案例。李某原居住的某小区房屋系原酱油厂企业产,2016年3月拆迁。拆迁中发现,李某持有的房本建筑面积应为19.64平方米,而区房管局提供的底档是建筑面积15.11平方米,相差4.5平方米。李某为此多次上访,要求饮食公司补46万元。

  在征得李某和饮食公司同意调解后,由市信访办导入,市访调委受理了这起因拆迁面积引发的纠纷。郑宗瑶和调解员先后三次找李某了解情况,与饮食公司、食品集团核实有关情况。市访调委认为,房本记载的不论是计租面积还是建筑面积与李某本人无关,李某不存在过错。据此,饮食公司应承担李某房屋计租面积与建筑面积差比之间的补偿。至于李某提出补偿因拆迁造成的损失费、过渡租金、增房面积差、地势差、精神补偿等费用均于法无据,于理不符。在市访调委的主持下,经过数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李某放弃了其他不切合实际的诉求。市访调委建议饮食公司本着对职工负责的态度,认真解决职工合理诉求,考虑当时拆迁背景和李某家庭实际困难,给予李某房屋面积补偿款10万元。最终,饮食公司将10万元人民币以储蓄卡转账方式给付李某。至此,李某与饮食公司因拆迁面积导致的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成功化解。

  传经送宝

  如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这是郑宗瑶心中的一个最重要的课题。

  郑宗瑶虽然曾管理和指导调解工作多年,但他从没有以此为借口放松学习,而是自觉把学习当成一种本能,一种习惯。他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经常同大家交流学习体会,提高思想认识。在市访调委组织的学习笔记展评中,每次他都是优胜者。

  利用工作间隙,郑宗瑶集中集体智慧完成了《关于建立“访调对接”机制的几点思考》和《做好“访调对接”工作十要求》等调研文章,他和同事们从百余个案例中,甄选出25个具有引领作用的典型案例,整理出版了《“访调对接”工作探索与实践》一书。他还强化智库支持,积极协调聘请了63名个人、8个单位入册人才库,为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郑宗瑶说,回顾市访调委三年多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一些体会: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工作的基本前提。

  ——准确把握信访与人民调解定位,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节点。

  ——倾听当事人诉求,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

  ——说清讲透道理,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功。

  ——掌握当事人信息,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必要条件。

  ——加强法制思维自觉性的锻炼,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灵魂。

  ——实事求是,“实”字当先,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内涵。

  ——态度诚恳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之母。

  ——锤炼优良素质,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必然要求。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工作的最终目标。

  ——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是做好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保证。

  郑宗瑶早已过花甲之年,但他每天精力充沛,忙忙碌碌,没有一丝安享晚年生活的打算。他说,自己就是傍晚的夕阳,虽然不再耀眼,但也要奉献剩余的光和热。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rwft/tjcaw-ihiycyfx7411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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