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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再出发

发布时间:2021-03-27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长安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新时代政法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对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市司法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司法行政工作新职能新定位,全面履行好“四大职能”,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努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准政治方向。市司法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司法局党委将在全系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会《条例》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

  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立法法》,坚持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努力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司法行政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要始终坚持立法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不断改进和加强司法为民服务工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体化融合,升级“12348”热线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深入开展“法律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总结“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家律所进百家民企”等专项活动成果经验,进一步满足社会大众的法治新期待、新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市司法局党委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贯穿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和斗争精神,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筑牢监狱、戒毒场所安全防线,始终把抓安全、保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围绕创建“无黑”城市,坚持“黑”“伞”并除,坚决深挖彻查各类“警伞”、“庸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防止经济、民生等领域风险演化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为维护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突出抓好政治引领,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部队,抓好干部队伍的政治引领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市司法局党委将扎实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以周永康、黄兴国、武长顺为鉴为戒为训,彻底肃清流毒影响,积极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yw/tjyw/tjcaw-ihsxncvf83120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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